秦统一全国后统一货币的名称为刀币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货币的名称为( 二 )



按照这枚权钱的标准,8枚半两钱需与此等重,因此,权钱并不能验证每一枚半两钱的重量 。根据近年考古发掘的秦半两钱来看,当时所铸的半两钱的形制也确实是不固定的 。它们大小不一,重量不等,最重的可以达到20克 。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货币的名称为刀币 秦统一全国后统一货币的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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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的秦半两钱拓本,大小不一
半两钱的购买力是很高的,正常情况下三枚半两钱就可以买到一斗米,一石米也不过几十钱,所以,当时的物件也是挺低的 。

说完了上币黄金,下币半两钱这两种货币,再来说秦国的第三种货币 。细心的朋友应该已经发现了,《史记·平淮书》的这段文字中并没有第三种货币的影,倒是说了珠玉、龟贝、银锡之类的不能作为货币使用 。
许多学者认为《史记·平淮书》的这段记载有误,“三等”应为“二等” 。《史记》中华书局的版本也改“三等”为“二等”,但是,根据近些年出土的秦简《金布律》的内容,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实行的确实是三等币制 。除上币黄金及下币半两铜钱外,布(棉麻织物)也是一种货币,即为“中币” 。为什么要称呼布为“中币”?其实,上、中、下三等币制很早就有了,如《管子》中就有:“先王各用其重,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 。”因此,秦朝时将钱币分为三等也不是无例可循 。

《金布律》是“云梦睡虎地秦简”的一部分,《金布律》中的“金”即为黄金,而“布”,就是作为货币使用的布 。《金布律》是我国已知最早的关于货币制度的法律条文,也就是最早的“钱币法” 。大概在商鞅变法以后开始实行,汉代沿用 。

布作为一种实物货币具有一定的规格,周代时要求布帛的门幅在二尺二寸,而秦朝时布幅在二尺五寸,长度为八尺 。布与半两钱之间也有固定的换算 。比如刑徒如果想要从秦朝官方那里买衣服,可以选择用半两钱,也可以用布支付 。
隶臣、城旦等冬衣每人缴110钱,即10个布 。夏衣每人缴55钱,即5个布 。个子小的冬衣缴77钱,即7个布,夏衣缴34个钱 。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布与半两钱之间是以11的倍数进行换算,一个布抵11枚半两钱,即“钱十一当一布” 。所以“夏衣34个钱”,可以支付34枚半两铜钱,也可以支付3个布+1枚半两铜钱,或者2个布12枚半两钱等等 。
所以,尽管《史记·平淮书》中并未提及实物货币“布”,但从秦简《金布律》的内容来看,实际上秦朝时确实以布为货币,并且从上文中我们也能看出,秦始皇统一后建立的货币制度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沿用了战国时期秦国的货币制度,并未作出大的改变,而战国时,秦国使用的就是“三等币制”,因此,我相信司马迁记录的“三等”币制是没毛病的 。

参考:《史记·平淮书》、《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简《金布律》;《固国之要:秦始皇统一货币》曾勋、郑明武编著;《三千年来谁铸币:50枚钱币串联的极简中国史》王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