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中幼童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砸中幼童没人承认

近日,一名幼童在街头遭遇高空坠物砸中,幸运的是只受了轻伤 。而令人遗憾的是,周围多位居民都对此事派遣责任 。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加重了事故后果,还会影响到社会信任和社会秩序 。我们应该不仅关注如何解决问题本身,更需要树立起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
一、郑州男童从34楼坠落,同小区5年3起幼儿坠落事故, 你怎么看?优质答案1:
一是大人看管小孩要认真到位,二是窗户室内外)要做好做牢技术阶坠措施,这是关健 。
优质答案2:
同样的事故重复发生可以确定的是没有针对此类事件的预防措施,更无改进措施 。开发商、物业、业主三方具有责任和义务,很多人会将关注点单一的集中在物业、开发商或者业主一方,其实这都是大家陷入了看待问题非理性的怪圈,我们无法仅通过教育、告知或者培训就能让各方增强安全意识,因为人一旦作为各方执行主体在无约束和限制的条件下其行为是最不可控也是最没有保障的,例如事件发生后我们一味强调家长要看好孩子,爷爷奶奶要看好孩子,避免孩子离开大人视线,这样就能完全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没有人能保证所有的父母或者孩子的亲人能时刻做到时刻保证孩子在视线内,这样就无法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解决问题解决的是一类问题,绝不是具体事件中的个人或单方问题,如果想要彻底解决一个问题首先要客观分析,找到原因,寻求预防措施,明确各方责任,最终达到完善预防机制,增强各方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
针对此小区频发幼儿坠落事件分析如下:
事故频发,重复发生,凸显无主动预防措施,无改进办法,所以不可控,即如不及时改进,此类坠楼事件依然会持续发生 。应该如何处理,至少开发商、物业、业主三方应有以下责任行动和改进措施:
1、开发商:开发商应调查高层窗台设计,阳台设计高度,窗户墙体高度是否合理,是否有硬件和施工方面可以改进的地方 。不要说验收合格就没有责任,没有主观责任不代表一点责任都没有,如果有可改进或改造的地方此费用开发商应与物业、业主协商处理,承担应有的责任 。同时此行为亦可有业务和物业开展 。此为从客观主体找原因 。
2、物业:小区日常的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对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报、告知和改进、解决,以保证业主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而幼儿坠楼事件绝非大家看到的意外事件这么简单,暴露出来的也有物业管理失职的一面 。有人提到强制高层安装防盗窗会遭到部分业主反对而无法施行 。其实我们在看待问题的时候往往进入自己的逻辑怪圈团团转而不得问题要点 。我们首先要确定的就是业主、物业的职责和义务,物业有义务和责任提醒业主对窗户、阳台等增加安全措施,而具体措施可以有很多,比如提到的防盗窗、带儿童锁的窗户,加高窗户墙体等等,这些可以解决安全隐患的措施物业有权提出解决方案并告知业主,业务如若不愿履行,物业可以与业主约定相关免责协议,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划清责任和安全主体的时候没有哪个业主会无视自身安全的 。我们生活在社会中,需要秩序、需要管理,不能因个体因素阻止了整体管理水平和生活环境的提高 。
最后针对开发商、物业及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集中关注高空坠物,幼儿坠楼等事件,通过政策约束,前期开发规建等源头解决这一隐患 。倘若在交楼之前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和防护装置或者安全设计,后期管理和具体会更好 。家是安全和放心的地方,我们最重要的人和最宝贵的资产都在家中,家的安全不应该是第一位的吗 。安全没有选项,就行车一样,没有安全带的车是不能出厂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有人不系安全带就否定强制安全的初衷和目的及安全带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