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征婚 新加坡 婚姻( 二 )


新加坡征婚 新加坡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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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首先解决私人土地权的问题,1966年,新加坡国会通过了《土地征用法》,政府有权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征用私有土地,用于公共用途;李光耀在那个时候就认为,私人业主们没有做出任何有价值的贡献,但是他们却能够享受因为公共设施,比如修建地铁等,相应带来的土地价格增值,私人业主在这些增值中获取了更多的财富,李光耀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就像现在很多开发商,听说城市里哪里要修建地铁线路,就会在周围买地建房,随后就等房子升值赚钱就可以了;新加坡的这一系列政策,杜绝了哄炒房价的行为;
看到这里很多人应该就会有另外一个问题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条件如此优越,就必然有对应的条件;首先,只有新加坡公民才有资格购买新组屋,即使新加坡的永久居民都不行,永久居民只能从组屋的转售市场中购买二手组屋,而在新加坡的外国人,更没有资格享受组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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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即使新加坡公民也有一定的购买限制,月收入2000以下,有资格购买两室的房子,月收入3000以下,有资格购买三室的房子,月收入8000以下才有资格购买四室及以上的房子;在组屋出租或者转售方面也有很大的限制,不过这些条件,在我看来,也算不上什么条件,毕竟这已经能够很好的解决年轻人对于住房的刚需要求;
而且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新加坡也在加速改造之前陈旧的组屋,新建的组屋大多都是3-6居室,且大都分布在地铁站等交通便利的地方周围,组屋大多都在13层以上,在一楼不做住宅以及商铺使用,而是作为活动场所,办理喜事丧事,招待宾客,健身娱乐设施供老人和孩子娱乐,并且因为当地属于热带雨林气候,一楼不做商铺住宅,可以更好的供人纳凉以及避雨;如今的新加坡,即使在周围岛上生活的马来族渔民也大多都住进了政府提供的组屋里面,在新加坡的住房民意调查中,更是有93%的居民对于国家的组屋政策很满意;新加坡的组屋政策很好的解决了人民的安居问题,安居之后,人民也能够更好的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