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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重点机构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
2.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
3.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
5.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 。
6.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
7.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 。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
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
重点人群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 。
2.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
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