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青秀区小学入学政策 2021年南宁青秀区小学招生( 七 )


(五)报名录取规则
1.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理性慎重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学校的限报1所 。
2.各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
3.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
4.参加民办初中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
5.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
6.民办初中在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后,可在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或单位)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超过招生计划的 , 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录取 。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近年来 , 为缓解我城区学位压力,做到符合招生范围的生源应收尽收,城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新校建设和改扩建工作 。为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学位紧张的学校的部分生源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论证后统筹协调至学位相对宽裕的学校,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
(二)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等各有关材料,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 。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合法房产,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具体时限由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确定 。
(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性质的不动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
(四)本方案严格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在招生前印发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
(五)如因材料不齐全或错过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9日)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3年8月28日-30日到相应的招生服务学校递交材料 。如符合政策但学校学位已满 , 由城区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
附件: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023年南宁青秀区小学入学政策 2021年南宁青秀区小学招生】附件4: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民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