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 )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第八条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径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 , 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的,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由其受理并审批;(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 , 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第十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线路和行驶时间;(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 , 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 。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因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本节规定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许可权限如下:(一)跨省、设区的市运输的 , 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二)跨县、区运输的,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三)县、区内运输的,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
综合以上介绍 , 宁波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是不收取办理费用的,交通运输部门会免费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 办理好了超限运输许可之后,就可能是进行超限运输了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