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如何和执行法官说明自身的困难?( 二 )


我们法律在规定执行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需求 。毕竟我们只是要执行判决 。并不是要被执行人去死 。如果我们把被执行人逼到绝境 。那不仅没能解决问题 。反而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或问题 。例如 。我们明确规定 。对被执行人的收入执行时 。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执行时 。应当预留5-8年的租赁费用 。我们这些规定便是为了解决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居住需求等问题 。不过这些要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 。至于被执行人除了基本生活需求以外的困难 。原则上不是我们应当考虑的范围 。如果被执行人有苦困难 。那可以将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据提交给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