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启东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二 )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原则 。
2.现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至蝶湖小学或蝶湖中学后,在建校6年内(2023年8月~2029年7月)的工作经历,在评聘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等时,认同为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
3.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 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4.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
5.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