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都已过,却没被录取,还可能因为哪些因素?( 二 )


一、什么是政审?
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录用过程中 。“考试”之后的环节是“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
这里的“考察”就是公务员录用中的政审环节 。
二、政审的形式
政审有两种方式 。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
面审: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 。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 。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
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 。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
三、公务员政审标准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 。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弄虚作假 。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 。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 。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 。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 。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七)自2013年2月6日(含)以来 。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十九)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一)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二)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 。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 。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等情形 。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
四、公务员政审步骤
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 。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 。一般来说 。公务员招考的政审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方法: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 。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表格中 。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 。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
2.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 。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 。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召集同事(同学) 。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 。以及考生本人 。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 。通过与人交谈 。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 。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 。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 。查看学生档案 。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 。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 。通过查档 。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