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教育网教师编制 攸县教育网招生规定

攸县教育网招生规定要求,招生方式不得提供虚假学历和不实资料,招生信息要真实有效,不能存在欺诈行为 。同时,学校要根据招生计划,公平公正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对于招生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公平竞争 。

攸县教育网教师编制 攸县教育网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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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
招生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的合法权益,切实缓解大班额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
【攸县教育网教师编制 攸县教育网招生规定】一、基本原则
(一)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严格控制大班额;
(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按需招生,分层负责,统筹安排 。
二、工作职责
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日常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
县公安局及各街道派出所:负责城区(老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户籍信息审核 。城区户籍居民(家长)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派出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派出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杜绝突击迁户、挂户和户籍造假 。
县房产局:负责城区购房户房产证的审核 。购房户户主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房产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无房产证的购房户由房产局开具证明 。杜绝房产证造假和出具假证明 。
县食药工质监管局:负责城区经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的审核 。经商户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食药工质监管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食药工质监管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
县地税局:负责税务登记证的审核 。经商户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地税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地税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经商证明、务工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的审核 。经商户、务工人员持有效证件和填好的《攸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或《攸县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审核表》到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核,社区、街道办事处对经商场所、务工场所、居住(租住)地等进行审核 。审核确认后,在《经商证明审核表》、《务工证明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招生政策落实,查处招生过程违规违纪问题 。
县财政局: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财政局不拨付公用经费和生均经费 。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划片
(一)招生计划 。根据消除大班额规划及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确定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
(二)招生划片 。城区公办小学包括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原中街小学)、文化路小学、交通路小学、工业路小学、联星小学、江桥小学、高岭小学等8所学校;公办初中为震林中学 。各学校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和《附件3》 。
四、招生政策
(一)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城区为老城区,即2014年划定的城区 。2015年以后划入到城区的,仍按原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