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教育网教师编制 攸县教育网招生规定( 三 )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插班生招收办法
1.招收原则 。在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插班生按各校招生范围免试入学;若班额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家长不得择校 。任何学校寒假期间不得接受插班生入学 。
2.报名审核 。插班生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20日,报名时,家长(监护人)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房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入住证明(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务工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经商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商证明和居住或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基教股报名,填写《攸县城区就读小学审批表》(见附件6)或《攸县城区就读初中审批表》(见附件7) 。基教股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证件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初审信息,再报局领导审定 。监审室全程监督 。
3.结果公布 。对申请插班入学学生信息验证无误后,按照招收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位,于8月25日—9月5日到城区各小学查看安排结果 。
(三)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招收办法
1.招收原则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家长不得择校 。
2.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为5月20—6月4日,报名地点:文化路218号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 。家长(监护人)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务工证明(经商证明)、居住或租住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填写《攸县就读城区小学审批表》或《攸县就读城区初中审批表》 。招生工作小组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证件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基教股初审信息,报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监审室全程监督 。
3.结果公布 。经县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7月5日公布招生名单,家长(监护人)到各招生学校查看录取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书 。
六、招生要求与纪律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均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
(二)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原则,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 。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予以清退 。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下拨公用经费,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
(三)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
(四)对弄虚作假或工作马虎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通过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入学资格,或借招生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情节严重者报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 。招生咨询 *** :24228059 。招生投诉 *** :24228766 。
七、违规处理办法
在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招生和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力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学校和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不落实招生政策、超计划招生、弄虚作假、新增大班额、违规招生宣传、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按《攸县干部职工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和《攸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记分问责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