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小孩定理博弈,坏小孩定理,意谓为人父母者( 二 )


二、最后通牒博弈案例与科斯定理完善
经济学有一个最后通牒博弈案例,可以看成是一种交易费用为零的一种资源配置,但其自愿交易的结果并不符合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 。
所谓最后通牒博弈,是指这样一个案例 。两人分一笔总数固定的钱,比如100元 。*** 是:A提出方案,B表决 。如果后者同意,则按照方案分,如果后者反对,则两人将一无所 。A在提方案时要猜测B的反应,此时自利的A的方案是留给B一点点比如一分,而自己得99.99元 。如果B接受了就能得到一分钱,如果拒绝就什么也得不到 。英国博弈论专家宾谟做了实验,发现提方案者倾向于50:50,而接受者倾向于,少于30%拒绝,多于30%接收 。而且根据美国学者的比较文化研究,不管是在亚马逊流域的原始部落,还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上述试验结果都是成立的 。但按照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从个人角度看,除非对方提出分给自己的数额为零,否则,只要对方即使给自己极少的一点,也应当接受为最好,因为有收益总比没有收益强,但实际情况是当对方提出的份额少于30%时,人们倾向于拒绝,这就与科斯定理第一种情况有矛盾 。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笔者认为,这里应扩展科斯定理中的成本和收益概念 。科斯定理中的成本和收益,主要考虑的是物质成本或物质收益,并没有考虑精神成本和精神收益 。而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当事人(不管是决定分配的还是接受分配的)实际考虑的是物质成本、物质收益和精神成本、精神收益的总和,是按照物质成本加精神成本总和最小化和物质收益加精神收益总和最大化来决定资源配置策略的 。
对于提案者,一些提方案者倾向于50:50,而不是给自己更多,这里面就有一个精神收益的问题 。因为能公平对待对方,可以给自己带来精神收益,让别人对我有尊敬感 。反之,则让别人瞧不起自己,让自己有精神损失 。
对于接受者,一些人认为当分配给自己的方案少于30%时,倾向于拒绝,这里是考虑到精神成本的问题 。由于分配给自己的方案少于30%,一些人会感觉受到不公平对待,必然会有一种精神损失,若这种精神损失大于相应的物质收益,理性的选择必然是拒绝其物质收益,因为若接受,必然导致总收益为负值 。
同时,在最后通牒博弈中,我们也看到,从群体角度看,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资源配置结果与权利的初始界定(分配比例)是有密切关系的,并不是没有关系,其中权利的初始界定一定要考虑公平因素 。若不公平,会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对抗 。对一个人而言,若当不公平所导致的负效用大于一个人生命的正效用时,这个人甚至可能会用牺牲生命的方式来捍卫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引发个体暴力事件 。对社会而言,若当社会不公平导致社会大部分人的总效用为负值时,可能会引发社会骚乱甚至导致社会革命 。另外,从最后通牒整个群体博弈过程看,分配方案越公平,会有越多人接受分配方案,最终越有利于实现整个群体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总和的最大化 。所以,从社会角度看,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对每个个体的初始权利界定越公平,最终自愿交易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会越高 。
至于对于科斯定理第二种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权利的初始界定,更应考虑公平问题 。因为若交易成本不为零,在以后的市场运行过程中,不公平的初始权利界定,最终会导致社会运行陷入更大范围的不均衡 。第一,不公平会进一步导致政治的不均衡 。政治可能会被强势群体所左右 。第二,不公平会进一步导致财富不均衡 。财富不均衡,会导致经济增长乏力 。第三,会导致人文精神进一步不均衡 。不公平的社会,人文精神也会陷入失衡之中 。因为不公平,会让人们充满怨气,时间一久,人们的怨气会化为邪气,邪气泛滥,社会必然堕落 。另外,财富不均衡的社会,穷人为了尽快跨越财富鸿沟,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就会泛滥,投机冒险行为也会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