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小孩定理博弈,坏小孩定理,意谓为人父母者( 三 )


由此,笔者认为,科斯定理需要重新表述,正确的表述应是:从社会整体角度看,只有公平或满足一定程度公平的初始资源或产权配置,人们的自愿交易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整体的资源最优配置(注意:这里是指有可能实现最优配置,并非必然是最优配置,因为社会整体的资源配置,还受其它许多因素制约,比如社会大众的理性水平、道德水平、信息不对称等情况,都是重要的制约因素);从个人局部决策角度看,人们是按照物质成本加精神成本的总和最小化或物质收益加精神收益的总和最大化来考虑资源配置最优的,并不仅仅是只考虑物质成本最小化或物质收益最大化 。
另外,由于有些权利是无法有效进行初始界定的,或者无法实现产权明晰,这就需要政府出面解决涉及这些问题的资源配置 。政府应在三个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 。第一,政府应努力建设公正平等的制度 。第二,大力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核心是利他精神 。对社会发展而言,利他精神的意义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会更容易建立起公正有效的制度;二是会大大降 *** 度的运转成本;三有利于降低外部性所导致的社会经济损失;四是有利于促进产权保护;五是有利于消解平等与自由的紧张关系,因为没有公共精神,自由会导致不平等,最终导致自由的异化 。如何大力培育公民的利他精神,一是要高度重视教育,要从小抓起,从日常小事抓起 。另外,利他精神建设离不开社会精英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社会精英人士的精神状态是社会精神状态的风向标,对社会风气具有关键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高效提供社会公共产品 。所谓公共产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对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比如国防、治理环境污染、教育、医疗等,由于市场无法清晰界定产权,从而无法有效解决外部性问题,客观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大力介入 。
但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也有一个失效的问题,另外,由于政府的产出主要是社会公共利益,而社会公共利益又无法有效衡量 。所以,从产出角度建立约束政府的有效制度比较困难 。应主要从投入角度完善政府的约束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物质资源投入制度,包括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预算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精神建设的投入,要大力培育政府人员的公共精神 。三是要尽可能选拔富于奉献精神的人员担任政府公职人员 。
三、初始权利如何公平界定
关于公平内涵上的界定,有许多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优者比劣者多得一些是公平的,强者比弱者多得一些是公平的 。古希腊智者卡克利斯就是这样认为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和谐 。这是柏拉图在《理想国》里的观点 。第三种观点认为,所谓公平,就是社会财富、荣誉、地位等,应根据每个人付出的贡献进行分配,这样就是公平的 。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基本观点 。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 。第四种观点认为,公平是一个约定 。伊壁鸠鲁就认为,公平与正义是人们彼此约定的产物,不存在独立的公平与正义,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平与正义就成立了 。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彼此不伤害的动物而言,就无所谓公平与正义 。第五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符合自然法的要求 。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是使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的条件,也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则 。他认为自然法最核心的内容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自然法支配之下,人人都是平等的 。遵守自然法就是实现正义、公平、公道 。伏尔泰也认为公平是自然法的基本要求,是普天之下都认为如此,它既不使别人痛苦,也不是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实现自然法的要求就是实现了公平 。第六种观点认为,公平的分配不是按每个人的贡献,而是应根据影响经济产出的所有要素投入进行分配,这一公平原则也可称为要素公平原则 。第七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平均 。这种观点在我国封建社会,反映是比较明显的,尤其在农民阶层 。如我国历史上每一次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基本上都是要求平均的观点 。第八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按需分配 。就是按照个人的需要进行分配 。这里的问题是,是完全满足个人的需要?还是满足合理需要?还是按照社会必需进行分配?还是首先满足需要最大的人的需要?就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第九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 。第十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给每个人最大的自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机会均等,这是自由主义的典型观点 。第十一种观点认为,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这是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任何社会的公平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和永恒不变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和历史的,不同的社会存在着不同的公平观念 。权力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 。公平则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的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 。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 。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永恒公平的破坏 。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 。第十二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不嫉妒 。有一些西方学者以妒忌与否作为判别公平的依据,弗利就是其代表 。他曾对公平作过以下的定义:如果在一分配状态下所有人都不妒忌别人的话,这一分配是公平的 。他对妒忌的界定是:一个行为者i认为其效用水平低于像他处于个人j位置相同时能获得的效用水平,个人i就妒忌个人j 。第十三种观点认为,公平,就是要让每一个人在福利上尽可能与他人平等或相同,这是福利主义的典型观点 。第十四种就是罗尔斯的公平观 。罗尔斯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的两个原则是:第一,平等自由的原则,即每一个人对于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与其他人相一致的自由都有着相同的权利 。第二,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职和职位向所有人开放,即机会均等的公平原则;二是有利于最小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即差别原则 。并且罗尔斯认为,第一优先原则平等的自由优先,自由只有为了自由的缘故而被限制 。第二优先原则正义对效率和福利优先,其中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 。也就是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机会均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 。第十五种观点是德沃金的资源公平观 。德沃金认为,公平的分配应当是资源平等,也就是使经济结构中分配给每一个公民的资源尽可能是平等的 。其衡量标准就是通过嫉妒检验:一旦分配完成,如果有任何居民宁愿选择别人分到的那一份资源而不要自己的那份,则资源的分配就是不平等的 。在资源平等论中,德沃金同时认为,政府和社会应当为个人不能负责的运气负责,但个人应对自己的抱负和选择负责 。第十六种观点是能力公平论 。这是阿马蒂亚·森的观点 。阿马蒂亚·森认为,公平关键是人们有理由珍视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的平等 。而可行能力,主要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等基本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等的自由 。